山东郓城县男子“杀狗吓妻”事件,
(相关资料图)
引发广大网友对“家暴”的关注和热议,
不少网友提出疑问——
遇到家暴该怎么办?
今天,
北京浩天(南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
针对该事件中的“家暴”进行了详细解读,
同时,南昌市妇联专家
也通过洪观新闻为大家支招:
遇到家暴、受到伤害时,
一定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!
事件回顾
男子酒后砍杀宠物狗威胁妻子:
“你不听话以后也这样!”
据北京青年报报道,5月28日,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求助,称丈夫李某喝醉后,持刀砍死了家中宠物狗柯基,并持刀指着她威胁说:“如果敢动就砍死你,我砍个狗也不犯法!”“你不听话,以后也这样!”该女子还称,此前曾遭丈夫家暴。
此事发生后,她表示非常害怕,要求和李某离婚,但对方一家人不同意离婚。该女子通过微博账号“姬颜baby”发文称,其宠物狗“皮皮”1岁8个月,2023年5月1日被丈夫李某在室内砍死。她称,李某首先勒了“皮皮”的脖子,此后拿着刀砍“皮皮”,并称如果她敢动也砍死她。该女子称,她希望对方家暴、砍死宠物狗等行为能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。
官方通报
行政拘留12天 罚款300元
洪观新闻记者了解到,5月29日,“郓城发布”微信号发布情况通报:“柯基被砍”事件属实,将对发帖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全方位保护。此外妇联等部门已经介入,街道社区也在调解矛盾。
相关进展
受害女子坚决要求离婚
人民网曾对该事件评论称,李某被拘留,但此事不算完,该事件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词:家暴。根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规定,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,也包括精神暴力,且只要出现侵害行为,无论后果是否造成伤害,就是家暴。李某以恶劣手段威胁妻子,表面上是因为喝酒了,而实际上是家暴的延续和升级,正如报道所提供的一个细节:受害者称此前就遭遇丈夫家暴。
根据受害者发布的微博显示,受害者的态度很坚决:“婚一定要离,目前已经准备好了所有材料,准备起诉离婚。”应该说,离婚要走程序,在这期间,如何保障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。此事备受关注,不仅因为李某凶残的杀狗行为,更在于此事引发了公众对家暴的深度关切。
多 方 说 法
律师:
虐杀女方爱犬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
事件发生后,有网友提出疑问:在此次事件中,砍杀家庭宠物算不算家暴?对此,洪观新闻记者向北京浩天(南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延咨询。孙律师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规定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李某持刀威胁、恐吓女方,当面虐杀女方爱犬的行为显然在精神上给女方带来了巨大创伤,并且女方也称此前也遭到过李某的家暴,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。
此外,孙律师认为,李某虐杀女方爱犬的行为,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,如爱犬的价值超过5000元的,应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处理;不足5000元的,应当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视情节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。
妇联:
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
那么,如果女性朋友们在生活中遇到家暴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?南昌市妇联权益部陈科向广大女性朋友支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内容,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。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后,应当给予帮助、处理。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,制止家庭暴力,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,协助受害人就医、鉴定伤情。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。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、受害人,并通知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、受害人进行查访,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。
此外,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洪观快评:
反家暴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
一条鲜活的生命被暴力残杀,触目惊心,令人愤怒。事件中男子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夫妻矛盾,也不是男子家人所说的“再买条狗就行了”,残忍砍杀朝夕相处的宠物狗,实际上是对妻子的一种威胁,也是对妻子的一种精神伤害。
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暴力,不是轻飘飘一句“家庭矛盾”就可以掩盖的。家庭本该是避风的港湾,家庭暴力破坏家庭和谐幸福,不仅关乎个人的身心健康,还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进步,反家暴应是社会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。
原标题:《男子“杀狗吓妻”引热议!多方回应…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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